重大诉讼

(l)国嘉公司与锦华厂诉讼案
    该案由漕宝路106号地块的批租和委托拆迁引起,标的额达一千多万美金,原土地使用方要求国嘉公司支付土地批租费中的70%款项,而国嘉公司作为土地批租方认为委托拆迁合同违反相关规定而应认定无效,要求不再支持相关款项,由于上海对外土地批租均采用该模式及配套文件,若一旦该委托拆迁合同被认定无效,这将势必会影响上海整个对外土地批租工作,造成极被动的局面。吕国耀律师接受代理后,对有关土地批租及委托拆迁法律作了深入的研究,提出该争议合同是土地批租的配套合同,应当依据我国相关土地法的规定,认定合同有效。律师的观点得到了上海高院一审的认可,并最终取得最高人民法院的确认,不但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亦使上海采用多年的土地批租模式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2)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
    九七年九月,吕国耀律师接受交行委托,担任湖北中行诉贵阳交行一案被告贵阳支行的诉讼代理人。该案争议标的高达九千多万美元(人民币达7亿多元),是一起罕见的涉及信用证的涉外案件。该案最初湖北高院以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经广泛调查取证, 吕律师提出该案系信用证诈骗案,应按刑事案件处理,这一观点最后得到了相关法院的认可,经移送检察机关作刑案处理,现已追回赃款达两干多万美元。